Copyright © 2024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福州 闽ICP备10006540
地址: 福州市仓山区进步路25号 办公室电话: 0591-83441193、83476798
科技管理科电话: 0591-83309157、83586273 传真: 0591-83441193 邮箱: fim_cn@163.com
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
友情链接:
我所切实推行课题组长责任制
作者:
来源:
科管科
浏览量
为合理配置资源,整合力量,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企业能力,更好地发挥特色优势,推进研究所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实施,实现研究所业务的健康发展和干部职工利益的明显提升,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,所领导反复研究讨论,于2012年底推行了课题组长责任制。通过资源整合,按功能划分成五个研究室,十个课题组,同时明确课题组长的责权利。本着“自愿选择与组织安排”相结合的原则,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聘课题组组长和各课题组成员。课题组长负责制的实施,较好地调动各课题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经过近2个月的运行,成效良好。
上一篇:
我所与哈尔滨鼓津医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
研究所完成行政办公楼的装修改造
下一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