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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福建省新药(微生物)筛选重点实验室2015年开放性课题申请的通知

关于福建省新药(微生物)筛选重点实验室2015年开放性课题申请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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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管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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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新药(微生物)筛选重点实验室(下称筛选实验室)依托于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,致力于药用微生物资源特别是海洋微生物资源研究、微生物新药筛选与研究、药物产生菌的分子生物学与遗传育种、微生物发酵、提取纯化和制剂工艺研究、益生菌及微生物保健品的研究等。为促进实验室对外开放,实现资源共享,加强交流合作,根据筛选实验室相关管理条例,启动2015年开放性课题申报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5年主要资助方向
(1)海洋稀有放线菌资源研究;
(2)海洋微生物来源活性物质研究;
(3)微生物分子生物学及药物筛选模型研究;
(4)重要药用微生物的菌种选育,发酵、提取纯化及制剂工艺研究;
(5)益生菌及微生物保健品研究。
二、申请者条件和要求
(1)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,同时至少要有一名本实验室固定成员合作者;
(2)申请者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必须与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相一致;
(3)申请者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时间的投入,并有一定的时间到筛选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(每年在本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);
(4)课题研究成果归筛选实验室所有(立项前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),获资助者在承担开放课题中发表论文、专著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等时,应标注“福建省新药(微生物)筛选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资助”;
(5)课题完成后,获资助者应在1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完整结题报告。研究记录及有关资料归本室所有。若有需要,所外来室人员可以将研究记录资料的复印副本带回原单位保存。
三、资助金额与使用要求
(1)资助额度为2~3万元/项;
(2)资助期限为1-2年;
(3)开放课题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究工作所需的实验材料费、资料费、差旅费、学术成果发表费等,一般不用于增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与劳务费;
(4)在资助期限结束时尚有剩余经费,实验室将收回。
四、本年度第一批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1日,申请表可从“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”网页上下载,申请者需认真撰写申请书并将电子版与纸质文档(一式3份,需含本人签名及单位盖章)提交到本实验室。
五、联系方式
名称:福建省新药(微生物)筛选重点实验室
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进步路25号
邮编:350007
联系人:方老师(收)
电子邮箱:fangzk1986@126.com
联系电话:0591-834755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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